调查丨中国中铁旗下部分公司登上“失信”或“限高”名单:业主方支付进度缓慢 已在慢慢还款,部分已结清
每经记者 胥帅 孔泽思 杨煜 实习生 许潇潇
作为国内建筑行业龙头,中国中铁在全国布局有大量项目,公司旗下也拥有为数众多的项目公司。
3月15日开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发现,最近两年以来,中国中铁(601390.SH,股价7.16元,市值1772.15亿元)多家控股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名单。尽管有一些公司已从上述名单中消失,但中国中铁旗下仍有一些公司还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这些欠款纠纷导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限制消费令的数量超过100起。记者联系了与上述案件相关的多家企业,除不愿意接受采访的企业之外,受采访者普遍提到中国中铁旗下公司还款慢、讨债难、法院诉讼执行难等问题。记者调查中发现,被拖欠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主,且拖欠金额在几万元、数十万元以及百万元左右,并且以砂石等工程类所需材料为主。
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中国中铁旗下公司公开了中小企业及民工工资欠款联系方式、欠薪登记表等,积极处理拖欠供应商的欠款。
中国中铁旗下公司负责财务的员工提到,欠款原因是一些项目业主方尚未支付,还有一些就是业主方支付进度慢,并非故意拖欠。
多家中国中铁孙公司因欠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高”
今年3月初,上市公司华控赛格(000068.SZ,股价3.25元,市值32.72亿元)的子公司把中国中铁的孙公司——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起诉了,理由是后者未支付货款。

图片来源:华控赛格公告截图
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是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中铁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还是失信被执行人,去年还曾被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中国中铁孙公司欠款并非个例,和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类似,有的中国中铁孙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曾经被列为又消除),有的被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曾经被出具又消除)。
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从这些欠款纠纷导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限制消费令的历史数量就超过百起,涵盖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等。

中国中铁旗下部分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案例一:拖欠款项长达四五年,执行困难
深圳市柳空压缩机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10万元的公司,主要生产空调电机等。公司股东刘莉(化名)向记者提到,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拖欠其公司的款项已有四五年,部分款项拖欠时间甚至更长。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则是中国中铁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去年11月1日向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出具限制消费令,深圳市柳空压缩机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申请执行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但后者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根据每经记者获取的一份仲裁书,2019年10月,双方签订合同,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承包的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码头旁深中通道项目,向深圳市柳空压缩机有限公司出租柴油机发电机设备。然而直到仲裁之时(2023年11月15日),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仍拖欠租赁费用15.5万元。刘莉曾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市广顺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也曾申请仲裁,要求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还钱。双方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9年10月28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向深圳地铁10号线1011-3标项目出租发电机等设备。当中要求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在合同封闭日起3个月或24个月付清。然而截至仲裁,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仍拖欠35.7万元。
但仲裁裁决已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仍未结清,即便是起诉申请到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也要求刘莉提供财产线索,比如将对方项目款进账情况提前告诉法院。“那我们怎么知道这个情况呢?”刘莉无奈表示。
刘莉表示,被拖欠的款项基本上是业务量不太大,项目金额在几百万元、几十万元这种。但对于小微企业来讲,本来利润率就不高,拖欠款就是企业的“大钱”。由于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拖欠款项,刘莉因为资金紧张裁员,“收不到钱,我们就没办法经营”。
刘莉提到一个情况,工程类项目一般到后期,项目资金就转到了集团公司。但刘莉不认识集团公司的人,每次要求只能去找项目经理,最后结果是“石沉大海”。
案例二:没有还款能力,每年只还一两万元
提到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新野县安鑫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扬(化名)就感到十分不满。去年11月11日,他所在的公司申请执行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对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李立峰出具限制消费令。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是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欠了我们五六年,合计欠了两三百万元,每年就还一两万元。”张扬说,去年他起诉了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虽然胜诉了却还没有执行,“一毛钱都没有”。张扬委托了律师去追问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法务部。
张扬主要是为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段提供机械设备、材料等。2016年后,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河南段设立项目部,在当地寻找砂石、材料等供应商。
过去和其他企业合作,张扬也遭遇过账款挂期,但一般每年春节前就会解决。“四五个年头,有些材料款是一分钱没给。我说你们直接把我们这个公司忘掉了。”说起要钱路上的辛酸,张扬越说越气。
“你今天找这个经理,他不在,他就说出差了或者有事开会了,一个礼拜才回来。问了就是要走程序,再问呢,反正就给你一万块、两万块。这还不是平时给你,是每年春节,比如到了腊月二十八、二十九























